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,公司未及时换证,仍在经营中。 当事人能否直接定性查处无证业务?
这也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。
相当多的执法人员认为,此类情况应作为无证经营直接定性查处。 主要原因是:在新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前的相关部门规定中,对无证经营等情况进行了直接定性调查。 查处的规定,虽然新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配套条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,但从法律适用的延续性和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 以“严”字开头的“法”立法 从目的上看,新《食品安全法》没有理由减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。 因此,认为应继续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原有规定的精神。
延伸加工应提供下列材料:
1.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换发申请书(一份,加盖公章,需提供)
2.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原件及复印件(1.领取许可证时提交复印件并交回原件;2.邮寄申请时交回原件)
3.营业执照(1.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,需提交营业执照;2.复印件一份,加盖公章)
4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业主)的身份证(1.港澳台需提交回乡证或身份证;外国人需提交护照,如有变动需提供复印件) 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 2. 需复印件一份,盖章)
5.营业场所布局流程图(1.营业场所总体规划,要求明确标示食品加工区和就餐场所的面积和总面积,食品销售和小型餐饮除外≤ 50平米推荐电脑图,其余食品经营单位均需电脑图;2.一份,盖章,必填)
6、适合食品经营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(1.食品加工场地平面图,需明确标明各功能厅名称、面积、面积及设备设施清单,食品销售除外 和小餐馆 ≤50 平方米推荐计算机输出 地图之外,所有其他食品经营单位都需要计算机生成的地图;2. 一份,盖章,必填)
7、新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所有人)职务变动说明(一份,加盖公章)
需要注意的事项,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经营活动,将被罚款。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长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,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